有限公司TechFactory(以下以本公司代稱)對顧客的個人資訊的重要性有相當程度的重視,對於保護個人資訊的相關法條(以下稱個人資料保護法)在遵守的同時,並遵循隱私權政策(以下稱為隱私權政策)。
1.個人資訊的定義
根據本隱私權政策,個人資訊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條第一項中被定義,即是與個人生存相關的資訊,意旨包含出生年月日等能夠辦別出個人的特定資訊(也包含能辨別出個人的其他整合的資訊)。
2.個人資訊的使用目的
本公司對於顧客的個人資訊、只提供給HASH365或是伴隨服務所產生的使用。
3.改變個人資訊使用的目的
本公司在利用顧客的個人資訊時,將在合理範圍內保留變更使用權利,如有變更會告知客戶或公告。
4.個人資訊的使用限制
本公司除了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法令的規範許可的範圍,不會未經客戶同意使用個人資訊。但在以下的情況除外。
以法令為基準的情況
在必要的時刻,為了保護個人生命財產安全時,卻難以取得本人同意的情況。
需要改善公共衛生或為了推進兒童健全育成,卻難以取得本人同意的情況。
國家政府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或依照法定事務接受委託推進事務者,必須配合合作的情況,取得本人同意會使事務推行困難的情況。
5.循正確管道取得個人資訊
本公司依循合法管道取得個人資訊,絕無其他不法手段之情事。
6.個人資訊的安全管理
本公司對於個人資訊之遺失、破壞、更改及洩漏的風險,為了增加安全管理,對本公司員工施以適當的監督。並且,對於個人資訊的全部或部分存取,也施以施以安全管理與適當的監督。
7.第三方共享資料
本公司除了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法令認可的情況下,絕不未經本人同意將個人資訊提供其他第三方人士。但是,以下的情況不被定義為項第三啷提供資訊。
本公司在必要範圍內因業務需要有必要委託第三者提供服務時,個人資料將全部或一部分資訊託付他人。
如因合併或其他原因有必要將個人資訊提供給業務合作夥伴。
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的資料共有情況
8.個人資訊的詳細說明
本公司對於客戶本人的要求,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,本公司提供個人資料時,有必要確認是否是來自客戶本人的要求,因此有可能延遲客戶的需求(如果所要求的個人資料不存在時也會進行通知)。但是,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其他法令的規範,本公司有不具有說明的義務的情況。另外,取得個人資料將收取手續費1000日幣/一件,請務必理解。
9.個人資訊的修正等
本公司當顧客以所提供的個人資訊不真實為理由,基於個人資訊保護法所要求對其內容修正、增加、刪除等。(以下稱為「修正等」)除了確認是本人的要求之外,在達成使用目地的範圍內,將進行必要的調查,根據其結果來修正其內容並通知顧客。(若決定不進行修正也將通知顧客)但是,根據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令,本公司不承擔修正的義務。
10.個人資料的使用停止
本公司對於顧客本人要求將個人資訊,以超過公開使用等範圍的存取等理由或以其他不法行為取得等理由,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將其資料使用停止或刪除時(以下稱為以使用停止)。或因未經本人同意將資料洩漏給第三方人士等理由,而要求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將其資料使用停止(以下稱使用停止)。等情況,本公司將釐清其原由,向顧客本人確認其要求,並進行個人資料的使用停止,並通知顧客本人。但是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法令,本公司不負擔其停止義務。
11.諮詢
詳細說明等申請、意見、問題、申訴等申請,或是有關個人資訊的存取的諮詢,請填寫以下的表單。
有限公司TechFactory
http://techfactory.jp/contact
12.持續改善
本公司根據對於個人資訊的相關存取使用狀況會適當的調整,繼續努力改善為前提,必要時可能變更本隱私權政策。 【2016年6月23日制訂】